10月18日, 廣州市一寶馬車與出租車相撞,后撞上橋墩側翻起火。 隨后廣州交警給出的說法是,事故發生前,兩車由東向西各自行駛,暫未發現存在開“斗氣車”行為的證據。 事故發生時,兩車均存在超速行駛的違法行為,其中小型轎車連續變更車道與出租車發生碰撞。經對出租車司機進行檢驗,排除酒駕等。 涉事出租車司機所屬的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以交警通報為準,同時也否認了“斗氣車”的傳言。 “我們的司機已經很盡力去剎車了”,“視頻中也可以看到”。對于交警通報中提到的超速行為,這名工作人員也承認出租車司機確實存在超速行為。 對于超速行為,該公司有相關規定,會對司機進行培訓教育和相應處罰。 上述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交通事故的定責還沒有做出,交警部門表示還在進一步調查。 該公司也會積極配合交警調查,根據最終的調查結果對司機按照公司規定做出相應的處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