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報道稱,調整增值稅免征年限,有利于減少二手房交易成本,推動存量房市場加快恢復發展。 廣州調整購房政策,將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從五年調整為兩年。 據廣州市政府網站星期三(9月20日)消息,廣州市發布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將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云、黃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區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從五年調整為兩年。 另據通知,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鎮、太和鎮、人和鎮、鐘落潭鎮)、南沙等區購買住房的廣州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兩套住房;非廣州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兩年在廣州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限購一套住房。 廣州市住建局稱,目前,廣州外圍區域供應量大、去庫存周期相對較長,減少購房限制有利于提升外圍區域的交易活躍度,進一步穩定市場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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